法制網記者 張維
  河南律師高承才7日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他昨日已將一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郵寄給了國家衛生和計生委員會,要求其公開白酒塑化劑的風險評估值。
  “白酒塑化劑究竟含量多少才是安全的,對消費者來說至關重要,但是評估這一結果的數值一直未公佈,這明顯不利於對其進行監督從而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
  有法律人士表示,這一數據原本應由國家衛計委主動公佈。
  白酒塑化劑超標風波不斷
  2012年11月,“酒鬼酒涉嫌塑化劑超標260%”引發了白酒行業的塑化劑危機。在過去一年多的時間里,有關白酒塑化劑標准將放寬、新標準難產的消息不斷。
  2013年11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也發文件要求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並且要求企業要確保出廠成品中塑化劑低於國家衛生計生委通報的風險評估值,但風險評估值並未向社會公佈。
  2014年2月份,酒鬼酒和紅花郎酒再次被曝出塑化劑嚴重超標。
  中國酒業協會則多次發佈聲明稱,白酒產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劑成分。
  律師申請公開風險評估值
  高承才說,“作為一名律師,我經常需要應酬喝酒,因此白酒中究竟是否應該含有塑化劑,如果有的話多少量是安全的?雖然目前還沒有標準,但是衛計委既然已經在通報中提到風險評估值,就應該向社會公佈這個值到底是多少,而不是作為事實上的標準一直秘而不宣。”
  2011年6月,衛生部曾發佈了《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通報食品及食品添加劑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最大殘留量的函(04/04)》,其中規定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的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最大殘留量為0.3mg/kg。
  但是白酒塑化劑風波之後,國家衛計委通報了一個風險評估值取代上述標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判斷白酒塑化劑是否超標時,均以該風險評估值作為判斷標準。
  在高承才出示給《法制日報》記者的信息公開申請表中,記者看到內容為:2013年11月28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了《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3〕244號),根據文件內容得知貴委員會已經通報了白酒塑化劑含量的風險評估值,因此請貴委員會公開該風險評估值以便於飲酒安全。
  應當依法主動公開
  河南博揚律師事務所律師黃銳認為,依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食品安全標準應當供公眾免費查閱,國家衛計委既然已經確定了白酒塑化劑的風險評估值,那麼就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主動公開,而不是需要消費者去申請。
  長期關註食品安全的公益機構鄭州億人平工作人員李英傑表示,信息公開是保障食品安全一劑良方,2014年國務院剛剛公佈的信息公開工作重點中再次專門強調了食品藥品安全的信息公開,國家衛計委不公佈風險評估值的行為違背了相關文件精神,不利於公眾監督和食品安全,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原標題:律師申請公開白酒塑化劑風險評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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